公示期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4日。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者,可以书面形式向福建和其祖林业科技有限公司提出。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,单位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,并注明联系人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;个人提出的异议,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,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。过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,不予受理。异议受理电话:0598-3809997